落霞读书

第二十四章 狼王加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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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满脸胡茬的醉汉,提个玻璃酒瓶,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的向他走来。

就他的体型和身手,诺森断定必是人类,呲起牙露出凶相。

醉汉却视若无睹,蹲下查看他的伤势,叹说:“哎!活不成了。”

他抽出了一杆步枪,顶在诺森的胸口,诺森猛得昂起了头颅,眼中精光大盛。

“放心,不会再有痛苦了。”他安抚的说着,扣下了板机。

诺森只觉体内像有颗钻头在横冲直撞,强烈的糊味从鼻腔里翻涌出来,他知道那是子弹炸裂后,将内脏撕碎烤焦的味道。

如醉汉所言,他未感觉到丝毫的痛苦,就连腿上的伤痛也一并消失了,他觉得身体愈发的轻盈,轻的,能像雪花一样随风飞舞。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已灵魂出窍,飘向高空了。在魂飞魄散前,他瞧见醉汉将手伸进了一旁恐狼的胸腔里,扯出它的魔灵,而后,又哼着小曲儿逍遥远去。

狼王加内特的执怨就此结束,可诺森心中的疑团却越来越多,越来越乱。

极北之地,在蛮语中叫“艾依思库沃恩”,简称“艾沃恩”,意为“冰雪女王的圣地”。

既然蛮族已经迁去那里,恐狼也应一同销声匿迹才对,可为何它们还留在艾泽恩山脉呢?以至于后来的约察郡,要发布赏金任务捕杀它们?

蛮族,也并非像他想象得到那样,是粗暴、狡黠的恶人,尤其是蛮王泰文,他想到了厄斯世界里的一句话: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难道他们和人类的战争,与《断更大事记》中的记载,完全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