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当法人太劳累
司徒文曲2026-06-04Ctrl+D 收藏本站
这个肖表弟是个有心人,借马家三喜临门的机会,以亲属的身份,先是大排宴筵给马维原接风,又是送大礼为马维原结婚贺喜,频频接触马家。当亲眼看见了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大印的专利证书后便开始贴上来了。
当时东北有两类人,一类是不把专利当回事的,这类人不是没钱就是没文化;一类是把专利当成宝贝的,这类人要么是商人要么是文人;后者要比前者少得多。
肖表弟是后者,得说他还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听马维东说需要投15万,二话没话,一口咬定他出了。其条件十分宽松:他说他不懂工业,也不参与厂子管理,只当大股东,按赢利分钱。要说条件只有一个,安排他的小姨子当出纳员。
马维东研究了《公司法》和《合同法》,如果按肖表舅说的签合同属于不公平合同,工商局不予承认。
他找到了大连襟,大连襟是政府的,这时已经从体委调到了纪检委,当执法监察室主任,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有监督权。
汤潮找来工商局的副局长给出主意,副局长又找来几个业务科长给把关,起草了一个互惠互利的合伙合同。
合同提出,项目投资需要30万,肖表弟投资20万,占70%的股份;马志一以专利入股,折合资金10万元,占30%的股份。企业先期投资15万,由肖表弟垫付。
肖表弟成了大股东后,他授权让马维东当法人代表,日常事务由法人代表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