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烈酒换马
曹吉利2026-06-06Ctrl+D 收藏本站
后世里的夏尔马,以及匈牙利马,就是其中的代表。
它们虽然跑的不快,但是可以拖拽着几吨的重物大步快走。
刘盈与之交换的,则是从胡骑那里买到的草原马。
东胡人之所以打不过匈奴人,就是因为匈奴人的草原马,是一种热血马,跑得快性子烈,比东胡人温吞吞的冷血马更加适合骑兵作战。
至于对于识大体的鲜卑王和乌桓王,刘盈自然也毫不含糊。
在来之前,他就准备了好几大车上等的丝绸。
这些,是他回馈给对方的礼物。
中国乃礼仪之邦,讲究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
而且刘盈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培养对方的消费习惯。
丝绸这种东西,听起来各种高大上。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里,因为养蚕育种技术,以及纺纱技术都不过关,所以纺织出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但却不结实。
普通百姓即便是消费的起,但却也不会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们更喜欢的,还是麻布或是葛布等物美价廉的布匹。
至于棉布,刘盈在半年前就让人给南方的赵佗写信,探求通商的可能。
虽然非洲棉远在埃及,但亚洲棉,其实已经通过东南亚传到了岭南之地。
只是和当年的红薯玉米一样,这时候的棉花,也是一种园林景观……
其实最好的选择,还是生长在美洲的大陆棉。
不过,这完全是有生之年系列了。
单不说他找不找到大陆棉的种子,即便是找到了,还需要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
那就是直到欧洲人登陆美洲之前,无论是大陆棉还是玉米土豆等东西,还都是一种很原始的品种。
早期的玉米,属于是一棵藤上七个瓜系列。
一人多高的植株上,生长着大大小小很多个穗,而最大的,也不过手指大小罢了……
而西红柿,之所以被称之为狼桃,则是因为它在早期的时候,不仅长相狰狞,而且味道感人。
所以与其临渊羡鱼,不如归家结网。
将能拿到的物种,驯化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才是王道。
毕竟,早期的粟米水稻,长得也跟狗尾巴草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