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有叹
类型:科幻灵异
状态:连载
最近更新:2024-03-11 18:37:54
最新章节:第73章 义愤而杀人,其情可悯?
作品简介:
午夜变态狂、冥币饭店、夺魂电梯、活死人之谜......阴阳神探+刑侦初哥=火花四射?在警察局里最难对付的是什么?流氓、痞子还是强奸犯?泼妇、憨男还是流浪汉?恶鬼、妖怪还是阎罗殿?不!那都是小意思!当刑侦初哥搭档阴阳神探,会迸发出怎样的命运火花呢?面对阴阳神探充满哲理却又荒诞不经的言论和时而缜密、时而癫狂的行为,一幕幕悲喜剧每天都在上演,山河破碎、动荡不安,国仇家恨,交织上演,是快意恩仇还是忍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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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冰被杀案在一天时间内告破,极大地振奋了猎刃县上下。
而其中居功至伟的,就是田小春,一向胆小懦弱的他,这次表现非常机智英勇,不但向警方提供了有效信息,还勇敢地追击嫌犯,奋不顾身地抵挡。
回去的路上,大家纷纷好奇地问田小春怎么发现这起凶杀案的。
田小春不好意思地回答:“昨晚大家散场之后,我在家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着明天骆雪可能就要离开猎刃县远走,心中十分难过,同时也万分不舍。”
左思右想之下,田小春决定连夜骑车去骆雪下榻的客栈,期待能再悄悄地望骆雪一眼,也算慰藉自己的相思之苦。
没想到在客栈门口,看到了令田小春吃惊的一幕:骆冰竟然拥抱着骆雪,两人在客栈边上的小巷道里亲热。
田小春气得浑身打颤,差点就要冲上去动手了,后来想想骆雪也不是自己的妻子,没有必要就忍了下来。
客栈门打开,骆冰、骆雪两人进去,留下田小春独自一人在外面心伤,他开始自怨自艾起来,激动、冲动、自责、愤怒等多种情绪滋生,特别是想到此时骆冰可能正搂着骆雪亲热,更是让他数次生出冲进去客房里,揍骆冰一顿的冲动。
田小春就这样蹲坐在街边黑暗处,初冬的寒气,刺骨沁人,田小春双脚都冻麻了,但是对骆雪的爱恋,让他不忍离去。
正在寒冷、伤心难耐的时候,客栈的大门突然悄悄打开,田小春一激灵站了起来,躲在暗处偷偷观察,发现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拉着骆雪走了出来。
田小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悄悄地推车跟了上去,离开客栈后,远远地听到双方在争执,他只模糊听到了“你是不是也想死”“反正我杀了骆冰,不在乎多杀一个”之类的话。
他初步判断,对方应该是抢劫杀人,看到骆雪美貌就一并掳走。救人心切,又怕追丢了目标,田小春就一路跟随。想找人帮忙,可是深更半夜,大路上一个人也没有。
好不容易挨到天明,路上人员渐渐多了,那两人雇了一辆马车,直奔临县而去。田小春也骑上自行车紧紧跟随,不小心撞到了路人,也给了田小春喘息报警的机会,他丢下几块大洋和一个纸条,顾不上休息,又匆匆赶了过去。
后来在岔路口因为骑得太急,不小心摔倒在地,正在焦急的时候,正好马涛等人赶来,还算及时捉住了李江。
马涛感叹道:“幸好有你这个痴情种,要不然,李江逃回广东,可向哪儿去找啊!”
田小春不好意思地笑笑,旁边的骆雪听完后,心疼地轻轻抚摸着田小春的伤口,田小春颇为男子汉地说道:“我很好,小伤,只要你没事就好!”
李江在另外一辆车上,从车后玻璃看到骆雪跟田小春亲昵的样子,怒道:“妈的,又勾搭上一个。”
刘浩在一边讥道:“你要对你女人好一点,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李江横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在警察局,李江提出要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局长答应了。
二三天后,从广东赶来了一位律师,约莫五十上下,长的文质彬彬,戴一副眼镜,叫孙易。
庭审上,孙律师大呼法律要照顾人情。他援引民国初期发生的一起丈夫在捉奸过程中杀死奸夫的案件为例,被告人顾某在捉奸过程中打死奸夫,按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民国初期实行的暂行新刑律第三百十一条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一等有期徒刑”。所谓“一等有期徒刑”是指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五年,也就是说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最轻也是十年至十五年。
但是当时上海地方审判厅判决此案时,考虑到顾某本人也是受害者,“惟审案该被告虽不知法令,而情节固属可怜;义愤所生,其心术亦极可悯”,故依据暂行新刑律第十三条“不知法令不得为非故意,但因其情节,得减本刑一等或二等”,第五十四条“审按犯人之心术,及犯罪之事实,其情轻者,得减本刑一等或二等”的规定,将被告人顾某的刑罚累减三等,最终判处其四等有期徒刑二年。
孙律师在庭上陈述:“上海地方审判厅之所以对被告人顾某减轻处罚,正是考虑到被害人与顾某的妻子通奸,本身存在过错,被告人系在捉奸当场出于义愤而杀人,其情可悯。故而,请法官在判决李江的时候,根据前例酌情给予减刑。甚至可无罪释放。”
马涛嗤笑一声,说道:“孙律师说的案件我也有所耳闻,你没有考虑到,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一个原因,那就是时代背景下的情理观。顾某案发生在民国初期,虽然引进了西方的法律制度,但清王朝刚终结没多久,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仍较为浓厚,人们的情理观念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现在都已经是民国二十年了,人们再也不能那么任性。”
“再说了,这次的案件跟那次不同的是,那次顾某是现场逮住了通奸行为,义愤之下当场格杀奸夫,于情于理还算说的过去;现在事情已经过去有几年的时间了,李江这是千里追杀,是有蓄谋的杀人!”
“马警官此言差矣。”孙律师不紧不慢地回道,“窃负而逃,到处皆为奸所;久觅不获,乍见即为登时。”
马涛皱眉道:“你说的什么意思,我听不懂!”
“意思就是说,骆冰他们两个人是私奔,所以他们逃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发生奸情的场所;李江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找到,所以,找到他们的那一瞬间,也就是刑律上规定的‘登时’。”
“哎呦呦,孙律师知识非常渊博,马某佩服、佩服。”
孙易拱拱手连称过奖。
马涛又接着道:“上海那起案件,就是你辩护的吧?”
孙易得意地回答:“正是不才!”
“你刚才的话,看似合情合理,其实呢,时代不同了,思想也该转变了,特别是传统的老思想。现在咱们的法律已经相当健全。你的辩护可以作为法官的量刑依据,但是,杀人罪,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