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二百零四章 乐队排练

彻夜欢歌2026-06-06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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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到什么程度呢?有个笑话是这样的:

一场表演,主持人向观众介绍乐队。

介绍主唱,主唱飚一段高音;介绍吉他手,吉他手拿着吉他来了段solo;介绍鼓手,鼓手啪啪啪又来了段速鼓solo;介绍键盘,键盘手也来段solo;而介绍贝斯的时候,贝斯手则放下贝斯,来了一段街舞......

贝斯永远不可能是乐队里的主角,这乐器本来就是为了乐队而生,是为了衬托其他乐器而被发明出来的,绿叶是本色。

但是,在乐队表演中,如果没有贝斯的低音,不管是鼓还是吉他,听起来都会非常的刺耳,像噪音一般杂乱无章。

贝斯就是这样一个团队乐器,若是以一个人比作一支乐队,鼓是心脏,吉他是脸,主唱是大脑,那么贝斯则是四肢。

它不重要,没有存在感,却又不可或缺,是串联整个乐队的核心之一。

武胜的演奏水平自然没有问题,再说贝斯的上手难度真的很低,只要是个智商正常,手指健全的人,学一个小时,就能用它蹦蹦蹦地

弹出声音来。

甚至相比一般只会低把位指板的贝斯手来说,武胜还要更强些,他在可以solo的高把位指板也有一定的技巧水平。

这是难能可贵的,大多数乐队对贝斯手的要求低地令人发指,只要会低把位蹦蹦蹦就可以了。

高把位?为什么要练?反正也没有贝斯solo的空间,何必呢?

武胜水平技巧都很好,但是明显没有做到把乐队串联起来的作用。

布鲁克教着武胜:“路飞的鼓明显不稳,他太容易受自己情绪影响从而影响节奏了。”

“所以呢?”武胜问道:“我该怎么把你们串联起来?”

“你来做节奏主导核心,路飞跟着你的节奏走。”布鲁克对着路飞说道:“来,你试试跟着我的节奏来一遍。”

路飞有些懵,但是还是照着布鲁克说的,抡起了鼓棒。

两人把伴奏曲谱演奏了一遍。

布鲁克在演奏的时候不断的强化了自己拨弦的力量。

路飞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强度,鼓点节奏一顿,又很快的做出调整。

贝斯的低音在鼓点声中并不明显,仿佛依然是鼓点主导着节奏一般。

但是若是仔细去看两人的互动和配合,就会发现路飞的鼓点是跟着布鲁克的贝斯的节奏去走的。

一遍奏完。

武胜恍然大悟,表示明白。

本来乐队是应该全员跟鼓走的,但是在路飞时不时发疯的不稳定表现下,鼓点明显不能做为节奏核心。

那么由较为稳定的武胜的贝斯来主导整个乐队节奏,也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

虽然跟着武胜走某种程度降低了鼓在乐队中的地位。

但是大家谁和谁,路飞又无所谓抢风头什么的,都是伙伴,开心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