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判决于赔偿
原野的呼唤2026-06-05Ctrl+D 收藏本站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乡领导与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做通了黄根土家属的思想工作,黄根土的尸体在临时棚里停留了七天之后得以入土为安。
但是,针对俞小云的事情却远远还没有结束,他不但要对此次事件负刑事责任,且因为黄根土上有老下有小的,为了考虑死者家属的生活问题,并能顺利地从当事人方拿到钱,检察院在对他提起刑事诉讼之前,先对他提起了民事诉讼。
俞小云,自出娘胎到现在,除了刚开始学修车的时候安分了一两年,其它时间里可以说根本就没让俞有亮夫妇安心过。这样的人,莫说有什么钱挣回家,败家还嫌败的不快。加上俞小楠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俞有亮的那点家底,早已被他们败光,且债台高筑了。
这次检察院提起的民事诉讼,如果判决下来,这掏钱的主还不照样是俞有亮?这钱是出还是不出?出,俞有亮本身就已经没有了钱,而且外面亲戚朋友那里还欠着很多的债。俗话说:“操心的人儿老的快。”俞有亮虽然只有六十几岁,可早已弯腰驼背老的不成样子了。已然没了太大的劳动力,加上家里唯一一个让人省心点的小儿子俞小善现在也已二十几岁,总得让他娶个妻生个子什么的,俞家的香火是否能够延续,就寄望于他了啊!这里要钱,那里也要钱的,这时候的俞有亮,你让他去哪弄钱呀?
可是,周子根对他说,你要是不把民事诉讼判决下来的钱出了,刑事方面的罪就会加重。但如果出了钱,说不定通过找关系可以判个死刑,缓期执行什么的。而如果民事责任不承担,那“缓期执行”这几个字就会变成“立即执行”了。
儿好儿差的,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啊!听到“立即执行”这几个字,不管是俞有亮还是周三女,那五脏六腑就如被撕裂一般的疼痛。老人眼中那浑浊的泪就不自然地掉了下来。
“出,我出,我出……”当俞有亮仿佛是自言自语地从牙缝里蹦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双眼早已经被泪水蒙得模糊不清了。
周子根的工作在做,法院的判决也跟着而来。
民事判决的结果是:俞小云须赔偿黄根土家丧葬费、老人的赡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合计人民币五万一千元整。
五万一,对这时候的俞家来说,可是个天文数字啊!去哪弄这么一大笔钱?要知道,俞有亮当年作为北山首富的时候也没存过这三分之一的钱啊!
夫妇俩哭得天昏地暗的。但是,哭过,伤心过后呢?严峻的现实不还照样摆在你的面前?
小晖在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矛盾之后,心情沉重地走到父母的跟前,低声说道:“爸、妈,多了我也拿不出来,我出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