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八十一章:诛心

苦酒2026-06-07Ctrl+D 收藏本站

关灯 直达底部

凌云等了很久,没有等来人,倒是等来了一只老狼,吓得凌云连忙爬上了树,眼睁睁的看着野狼大口大口的吃着野兔,刚刚吃了一半,就赶来了一个猎人,射死了野狼,将野狼带走了,野兔不要了。

凌云捡着那剩下的半只野兔,开心得快要哭出来,野兔他吃了好几天,每一顿都没有敢多吃,没有盐腌制,天气又热,肉食很容易坏掉的,其实剩下的部分,到第二天就已经酸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止一次,他吃过很多酸的东西,酸得眼泪直流,算得胃疼。

哪怕是遇见了先生,到了竹园,他最喜欢吃糖葫芦,因为酸后有甜,他也从来不敢多吃,酒鬼先生笑他小气得像一个小媳妇,凌云也浑不在意,至今先生给他买的糖葫芦还剩下好多,大部分已经干瘪了,糖也化了,但凌云始终是舍不得吃的。

这些糖葫芦,是先生给他的,是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之后,得到的温暖,就像是酒鬼先生送给自己的木剑一样的。

榆树花当然不是直接食用的,最经典也是历史最久远的便是榆树花茶和榆树花糕,吃一口糕点,和一口茶,味道是最好。

除却这之外,还有以榆树花做的丸子,甜的咸的都有,凌云给小陈曦买了不少,这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小姑娘,是该有这些的,慢些长大,做些孩子该做的事情,当然就是最好的事情。孩子的时光最好的就是童年,无忧无虑,哭的是小事,笑的是大事,这样多好,人生就是应该这样的轻松。

凌云顺便给陈曦买了不少的衣服,她最喜欢的是素净的白衣,因为这样和大哥哥很配,要是大哥哥在老一点,我就直接喊你爹了。

嗯你这是要我孤独终老吗?他才十七岁,带着这么大一孩子,要是喊他爹,以后真遇见了喜欢的姑娘,他不得尴尬死。

为什么?小陈曦问道。

凌云想了想,温和的说道:因为谁还能生得出来,像我的小曦儿这么好看又可爱的姑娘啊?天上地下,就只有一个陈曦呢。

咦陈曦满意的点点头,大哥哥夸人的时候最迷人了。

陈曦骑在凌云的肩头上,装着榆树丸子盒子放在凌云的脑袋上,凌云的玉簪子被陈曦用来固定盒子,于是大街上就有着白衣少年郎手里拿着糖葫芦,吃得津津有味,白衣少年的身上坐着一个小姑娘,把一盒子零嘴放在白衣少年的头上用发簪固定主,一手抱着白衣少年的脖子,免得落下,一手拿着零嘴慢慢吃。

小姑娘很好看,少年郎也很好看,路过的人听到他们的谈话,才知道这是一对兄妹,想想自己家中闹腾的儿女,顿时羡慕起这对兄妹的父母来了。只是有些可惜的是少年的腿断了,而且明明可以放在怀里,干嘛要让她骑在肩膀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