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35章 两个同学(中)

柳知非2026-06-05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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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永刚指着男生对戴聪明介绍。

戴聪明和杨逸阳对一位同学的“拯救之旅”就此开始。

“是这样。我们审查起诉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在南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成康向戴聪明领着杨逸阳介绍案情。

“嗯,成检察官,这个罪名有些长。”戴聪明调侃道。

“是,主犯的名字叫吕秋林,今年是43岁,团伙内部叫他大哥,对外宣称是孩子的家长。其中有一个成员叫甄凡,就是你们学校的……”

“甄凡是我们班的。”杨逸阳忍不住插话。

“那更好,希望你们多帮助甄凡。这个团伙的行为不够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但构成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甄凡今年16周岁,已经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检察院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哇?”这是杨逸阳的问话。

“附条件不起诉,就是规定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不起诉。给甄凡的考验期是六个月。”

成康的话,戴聪明并不陌生,因为这是他最初告诉高山的话。

“如果他在六个月之内有违法行为的话,怎么办?”杨逸阳问。

“一般违法行为不影响,但如果有严重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就要重新起诉了……”

走出南城区检察院,戴聪明的脑子被预防学生犯罪的问题占据。

“戴聪明老师,我有一个主意,我们把这些案例编成宣传册,发给每一个歌舞厅。”

“好,是一个好办法。重点是那些还没有被敲诈的歌舞厅。”

4. 天籁之音歌舞厅的来客

“小朋友,请出示身份证。”

“小朋友?我都十九呐,还小朋友,这是我的身份证。”

在天籁之音歌舞厅门口,门卫拦住了一位年轻人,年轻人就是甄凡。

之前,甄凡跟着“大哥”吕秋林,每个月都能得到几百元的零花钱,这些钱够他玩游戏的开销。现在吕秋林被抓走了,他觉得自己可以独立闯荡。按照大哥教他的办法,他进入歌舞厅时,拿一个假身份证混进去,到了需要结账的时候,就拿出真的身份证,这样自己就可以免费唱歌、吃东西、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