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61章 特殊班会(三)

柳知非2026-06-06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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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蓄意或者恶意?”杜克坚又问。

“在法律上,蓄意和恶意都是故意。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其他人的身体、精神或者财产损害,而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比如我知道,打你一拳你会疼,也可能因此而受伤,但我还是要打你,这就是故意。”

肖问豪问道:“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不直接用故意这个词呢?”

酷博士回答:“这是因为在校的小学生和中学生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缺乏生活经验,他们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的预见能力和成年人不一样。在很多场合,成年人能够预料到的行为后果,未成年人预见不到。”

戴聪明接过话茬说:“比如,有的男同学把簸箕放在门框上,同学一推门,簸箕掉下了,还有人趁着同学落座的时候抽走凳子,他觉得这是开玩笑,但在成年人看来,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会伤人。也属于欺凌行为,但不是严重的欺凌。”

“对,这属于蓄意,但不是恶意。”酷博士接了下句,课堂上一片笑声。

“老师,有些同学叫我‘好神经’,是不是欺凌?”一个女生站起来问。

“‘好神经’?为什么要这样叫?”

“因为我的名字叫郝辰晶。”

“哦,故意把同学的名字按照贬义的谐音来称呼,这就是一种欺凌。”酷博士回答。

接下来班会的气氛就像激流,同学们就是激流中的鱼儿,争相跃出水面。

“老师,我从厕所出来,一个男生在走廊里跑得太快,把我撞倒了,这个是欺凌吗?”一个女生站起来问。

戴聪明抢着回答:“我来回答。这个不算,撞你的同学不是故意的。”

……

杜克坚问:“我有一个问题。同学们在遇到欺凌的时候可不可以还击呢?”

酷博士回答道:“法律上有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需要具备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有不法的侵害发生;第二,必须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第三,必须是没有其他的方法来阻止不法侵害;第四,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酷博士继续说:“我们通常不鼓励同学们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第一,正当防卫的限度无法掌握,第二,防卫可能会招来更大的侵害。我鼓励同学们告诉老师、家长。由老师和家长进行处理。”

酷博士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戴聪明插话说:“所以,学生应该首先报给老师。对于严重的欺凌,需要动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理。”